根据云政教督办[2024]4号文件,为推进《云南省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实现“提质量,有成效”的目标,督促各地各校做好2024年春季开学各项重点工作,确保实现平稳、安全、顺利开学,决定开展学校三年行动计划推进情况自查暨2024年春季开学工作排查。
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查报告撰写要点
请相关职能部门,根据以下重点梳理三年行动计划推进过程和2024年春季开学工作排查出来的重点问题及隐患,撰写简要报告。既要有点面结合的具体问题表现形式描述,也要有原因分析并研究提出整改措施。
(一)三年行动计划重点
(1)围绕“2023年重点建机制,实现一年有起色”行动目标,完成2023年目标任务的情况;围绕“2024年重点提质量,实现两年有成效”行动目标,分解细化2024年重点任务的情况。(质量建设办公室)
(2)推动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机制建设情况;落实“每季度调度一次、每半年督导一次、每年‘回头看一次”的情况;教育经费投入“两个只增不减”的情况;三年行动计划2023年项目建设清单中所列项目推进落实的情况;三年行动计划考核监督机制建设的情况。(质量建设办公室、财务处)
(二)2024年春季开学工作重点
(3)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指导督促民办学校加强党的建设的情况;学校党组织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学生思想动态分析,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的情况;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情况;统筹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的情况;开展“清廉学校”建设和校风、教风、学风建设的情况。(党委办公室)
(4)有序安排开学工作。制定并执行春季学期教学计划、组织师生按时返校、落实省教育厅关于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各项要求;落实学生资助政策、保障生均公用经费的情况;开展师德教育和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和规范教育收费的情况;体育美育浸润行动计划师生派驻的情况。(教务处、财务处)
(5)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各地教育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含教育培训机构)落实《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寒假校园安全学生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寒假校园安全督导工作的紧急通知》的情况;建立完善学校安全规章制度及责任落实、日常检查及重点排查记录、开展“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自然灾害防范应对工作、校园内及校园周边各类安全隐患销号的情况;学校落实校舍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实验室安全、交通安全、实习安全,持续开展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性侵和防校园欺凌整治,组织师生开展应急演练的情况;校园封闭化管理、一键式报警应答等。(学生工作部、安全稳定处)
(6)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健康暖心帮扶活动的情况、发挥学校心理健康工作专家指导委员会作用情况;落实省委和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4年度任务清单的情况。(学生工作部)
二、提交自查报告的时间
2024年3月11日 上午11:00之前
三、提交报告形式及文件传输方式
将纸质版提交至质量建设办公室(1栋5楼)、电子版发送至工作群或联系人。
联系人:卢忆宁
联系电话:0871-67987186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