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职能部门:

为落实好《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高质量做好项目工作的指导意见》,跟进工作进展,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见效,请相关部门将项目工作相关材料于2023年8月5日前,根据下列附件1(校企合作类)和附件2(纵向科研项目类)表格形式填写项目进展情况,将本部门推进工作反馈(以WORD可编辑电子稿形式)质量建设办公室。

联系人:卢忆宁

联系电话:0871-67987186


附件:

1.校企合作类项目工作推进情况检查表

          2.纵向科研项目工作推进情况检查表


质量建设办公室

2023年7月24日